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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心理學 戀愛

感情裡常常都是他(一個人)說了算嗎?----談談感情裡的「情緒勒索」

那天在咖啡廳聽到一個關於萬惡前女友的故事。

一群女生朋友在安慰中央正在哭泣的女子。

女子:「我離不開我男友,可是我又受不了他前女友一直時不時LINE他」
朋友A:「那種男生就是爛啦,妳條件這麼好幹麻做賤自己」
朋友B:「可是這個男生一開始不就說他還是比較愛前女友,因為妳能接受才交往的?你們沒有溝通過嗎?」
女子:「我跟他說了好幾次,雖然知道你現在還是比較喜歡前女友,但我們已經交往了,因為我還是會介意你跟她的關係,能不能為了我避免做這些事。結果他就說我很煩,明明說好的事又反悔,一定是不夠愛他。如果夠愛的話,就能包容他所有的事情」
朋友C:「你覺得這是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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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這種「恆久忍耐與包容」的愛是真正的愛嗎?

雖然我不是那位女子的朋友,但若哭泣的妳有看到這篇文章的話,有二個思考點給你參考

第一、感情裡二個人互動,都是其中一方說了算就好了嗎?
第二、妳的感受不重要嗎,然而對妳來說,「愛」是什麼?

什麼叫情緒勒索呢?就是對方用「情緒」來要你只能用他的方式來完成他想要的事,而沒有任何商量空間;又或者是要求你的情緒來滿足他。這是墊基在「害怕」之上的關係互動,而且關係的主角是提出要求的「他」,沒有另一方。

故事裡的女子,維持關係從結果看起來只有一種選擇,就是「接受現況、忍耐留下」,沒有第二種選擇可能。

這種「別無選擇」的情形很常在失衡的交往關係中發生,舉凡誰付錢、與前女友聯絡、異性交友及對待彼此家人的問題都能引發,極大的衝突會引爆在反覆難解的問題出現時,強勢的一方容易以「愛」為名,要求另一半妥協。

拿這個例子來說,男友說因為女子在交往前就已經答應會包容他比較喜歡前女友的事實,所以女友現在拿這件事出來說嘴,就是破壞協議,更進一步來說,女友如果愛他就要包容他現在還走不出來的狀態。這就像單人契約,也就是周慕姿諮商師常比喻的「割地賠款」,在這種一人獨大的關係裡,持續退讓的一方割的是「自我價值感」,而不斷要求的一方則得到的卻是沒完沒了的「他到底是因為愛我才同意」還是因為「同意而同意」,這種說不出道不盡的自我懷疑。

關係裡的敵人是有問題的互動模式,而不是彼此

關係裡會走到終止的原因常常是因為「不愛」了。
但什麼是「愛」?

對方照著「我們」的期望去做,所以我愛。
對方有自己的意見,所以我不愛。
這個模式跟爸媽對待青春期的我們有什麼不同?


今天我們當自己是掌鏡的導演,拍一個男生的版本
其實在這個「比較喜歡前女友」的男生,
在他們其實有感情基礎的情況下,
他今天反覆的說女友難搞是故意刁難對方、讓對方受傷嗎?

會不會他其實是因為承受不了罪惡感,所以把對方變成壞人
而讓自己好過一點,出於保護自己而非先保護關係呢?
他難道真的不知道,關係裡存在三個人的這件事是會傷害感情的。
之所以惱羞成怒,不也是因為我沒辦法承認自己是加害者?
(這跟情緒勒索的雙方都自我價值不高有關(見前文

當然,把自己該付的責任與情緒丟給另一個人承擔是相對輕鬆的防衛方式
但女友真的沒有把該付自己的責任跟情緒放棄嗎?

回到交往前期,「因為妳能接受才交往的」這個接受是真的接受嗎?

什麼叫真的接受---我想過任何可能性,即使男友不改變,我也不會有太大的負面情緒
例如、你知道對方就是喜歡吃牛肉,你雖然不吃,而你們約會時點了一堆牛肉、牛腱及牛胃跟牛肉麵時,你也不會有什麼影響照樣各自吃的很開心

反過來,假的接受就是----同樣的,他在你們約會時點了一堆牛肉、牛腱及牛胃跟牛肉麵時,你開始不爽、臭臉甚至問他為什麼要點那麼多牛的東西,難道不知道你不吃嗎(排除金錢焦慮的情況下),所有引申出來的負面情緒就是代表,你、不、是、真的、接、受!

回到例子裡如果女子真的接受,而不是因為要當「好女友」而壓抑自己
她不可能在交往後開始跟男友「溝通」降低與前女友接觸的事實
站在男生視角看起來,就是跟講好的不一樣(詐欺?)
所以,二個人都變成關係中的受害者---
男生氣女生不包容(表層裡由說因為女生不夠愛他)
女生氣男生不改變(表層裡由說因為男生比較愛前女友)

二個人都要在前女友的這個局裡「贏」,結果全部皆輸。
這真的是二人想要的最佳結局嗎?


為什麼很多書裡都叫我們要「愛自己」關係才會平穩?
其實也就是回歸到相信且尊重自己的感受,
當你表現出我某些事情就是不能接受,也許代價就是你會「錯過」一些看似你很喜歡的伴侶,但長久看來卻能免於自己處於進退兩難的尷尬局面!

P.S.奉勸大家不要在情侶吵架時選邊站的太激烈,否則公親變事主,裝睡的人叫不醒,有些情感的東西還是讓專業的資源介入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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